宅基地|两邻居互不相让,你建房不留道,我就贴线盖院墙,两家进出都遭殃( 二 )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 ,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 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也就是说作为宅基地拥有者拥有着宅基地的使用权 , 其确实可以在该土地内进行合法活动 , 比如建造房屋等 , 因此老李家和老陈家无论其想将房子建成什么样只要是在自己的宅基地内 , 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 都是他们应有的权利 。
但是双方的做法已经给对方都带来了不便 , 在道德方面来看就属于明显的不道德行为了 , 老李最终找来了调解员来对双方的事宜进行协商 。 老李的房子已经建成无法拆卸 , 最终也只能老陈一家做出一定的退让 , 但是老李在其它方面势必也要给老李家一定的补偿 。

近些年对于农村宅基地的规范也日益进行了规范 , 不能再违规乱建 , 扩建 , 使得现如今的农村地区宅基地面积也趋于固定 。 在有了规范测量数字的佐证下 , 宅基地的界限也变得明确起来 , 纠纷也会随之相对减少一点 。
其实任何宅基地都并非私有 , 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个人对于宅地基不能私自转卖和转让 , 这些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 即便是在邻里宅基地纠纷之中赢得了胜利 , 那最终我们又到底得到了什么?换来的只有近邻之间关系的逐渐恶化以及之后数之不尽的矛盾 。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 , 和邻居之间搞好关系是非常必须的 , 就拿小编身边发生过的事情来举个例吧 , 小编以前家附近就住着一对老死不相往来的邻居 , 一家是七八十岁的老夫妻 , 另一家是一个五口之家 , 两家老一辈因为宅基地的事情吵了整整是二十几年 , 虽然还有亲戚关系又毗邻而居却关系极其恶劣 。

但是就在年前不久 , 那对老夫妻中的老太太突然爆发了严重的疾病 , 老爷爷八十几岁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 , 子女也都在很远的城市上班 , 最终是那个五口之家合力将老太太送到了医院 。 从此之后 , 两家之间就摒弃了前嫌 , 因为通过这件事情 , 他们也都意识到了邻居之间互帮互助的重要性 。
处理好人际关系本身就是需要宽容 , 如果所有人都只想着自己 , 自私自利那这个社会也就没有办法再运转下去 ,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也是需要艺术的 , 有时候“各退一步”反而还会获得更多 。
(以上叙述均用化名 , 请勿对号入座 ,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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