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遇到拆迁,拆迁奖励越高就越好?

遇到拆迁,拆迁奖励越高就越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方法,并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和奖励。也就是说,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已经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但实践中,很多拆迁奖励非常高,而且还一段时间减少一部分,很对被征收人还在犹豫的时候,看着奖励越减越少,立马就和征收方前补偿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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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被征收人签完补偿协议算了总补偿金额,发现自己好像吃亏了,总补偿勉勉强强能达到征收时房屋市场价值,甚至有些还低于了房屋市场价值,就很后悔,但后悔没有用呀,已经签了补偿协议了。
那拆迁奖励越高就越好吗?那需要看看其他补偿。根据《征补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主要包括:(1)房屋的价值补偿;(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补助和奖励。而补偿中房屋价值补偿才是最大头,需要达到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而补助和奖励在补偿中只占很小一部分,补助是对比较困难的被征收人的照顾,奖励主要是激励被征收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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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助|遇到拆迁,拆迁奖励越高就越好?】而实践中,拆迁奖励逐渐变了味道,成了一个拆迁套路,套路被征收人签补偿协议,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很多情况下,奖励费都是从其他补偿项“扣”出来的。所以,当被征收人遇到拆迁,拆迁奖励很高额的情况下,被征收人需要警惕了,一定要看看房屋价值补偿是否达到周边同类型房屋市场价值,如达不到,很有可能是征收方为了“引诱”你签补偿协议的套路,你拿到的高额奖励不过是你房屋的价值补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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