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全文( 四 )


(三)裁定作出裁定的时间: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
裁定包含的主要内容: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四)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生效与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
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抄送辖区公安机关的同时,函告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警觉,履行保护义务 。公安机关拒不履行必要的保护义务,造成申请人伤害后果的,受害人可以以公安机关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追究相关责任 。
人民法院应当监督被申请人履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裁定生效期间,继续骚扰受害人、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亲属、威逼受害人撤诉或放弃正当权益,或有其他拒不履行生效裁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
主持人:听了这么多王律师对《反家暴法》的介绍,让我们真的觉得以后对于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被害人是很有力度的保护了,节目最后,两位还有什么需要听众朋友的吗?
王凤玲:最后对广大听众朋友做一个友情提示吧:反家暴法颁布实施,会给妇女、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如果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及时报警,或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反映、求助或者投诉,都会得到帮助和解决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全文】 《我执法 我普法 机关普法时间》在蜻蜓FM、喜马拉雅手机客户端同步直播,您也可以关注 微信公众账号 声动滨州,了解更多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全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