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说明(以上海市为例)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视为严重过错,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
1)进入高速公路、全封闭道路诱发事故的 。
2)信号灯禁行时,横过道路诱发事故的 。
3)翻、跨、钻隔离设施诱发事故的 。
4)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路段,在车辆临近时(紧急刹车无法避免事故的情况),急穿马路或中途倒退折返诱发事故的 。
5)夜间在车行道躺卧诱发事故的 。
6)嬉闹、玩耍、突然闯人车行道诱发事故的 。
7)攀爬车辆诱发事故的 。
【以上海市为例 对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说明】 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道路两侧1m内)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 。
推荐阅读
- 以上海市为例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说明
- 违停在网上可以处理吗
- 二本学历可以教高中吗
- 竹笋可以吃吗
- 鲜黄花菜可以食用吗
- 2070显卡配啥cpu好
- 无言以对是什么意思
- 车牌号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 抖音极速版可以私信吗
- 有房本可以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