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狄更斯认为家庭是文明的核心 , 而中国自古以来也是一个十分重视家庭的国度 , 父母对子女的操劳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 其中不乏包括子女成年后的工作与娶妻生子等各项琐事 。
既然要娶妻生子 , 那就避免不了买房 。 对于大多数的普通家庭来说 , 房子算得上是奢侈品 , 越来越多的买房借贷现象也随之出现 。 尤其是对于那些即将步入婚姻的年轻人来说 , 他们会选择在婚后一起还房贷 , 并将房子列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
然而在还房贷的这一过程中 , 许多事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 倘若夫妻二人争吵着离婚 , 与此同时 , 他们身上背负着尚未还清的房贷 , 那么在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时 , 又该如何处理呢?
案例分享:2014年7月23日 , 刘先生与苏女士在烟台市莱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 由于当时的两人尚且年轻 , 还处在为工作打拼的阶段 , 手头的存款也不多 , 因此刘先生的父母为了能让儿子顺利娶亲 , 掏出家中的积蓄为儿子付下首付 。
至于剩下的贷款 , 则由刘先生和苏女士在婚后共同承担 , 这套房子写的也是刘先生与苏女士两人的名字 。 然而刘先生在婚后嗜赌成性 , 这让苏女士难以忍受 , 两人日复一日的争吵也逐渐冲破了这桩婚姻的底线 。
于是 , 在短短两年都不到的时间内 , 两人离了婚 。 但是在离婚前夕 , 二人还负有25万元的共同房贷 , 关于房贷与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 , 双方的父母都僵持不下 。
刘先生的父母认为尽管这套房子写着刘先生与苏女士两人的名字 , 但掏钱付首付的是他们 , 所以刘先生与苏女士离婚后 , 这套房子也应当归刘先生所有 。
苏女士父母的意见则恰好与他们相反 , 他们坚决认为自己的女儿至少享有一半的房产 , 毕竟刘先生好赌成性 , 大部分的房贷都是由苏女士一人承担 。
双方父母争执不下 , 最终他们上诉到了法院 , 由法院审理此案 。
法院经过综合考量后 , 将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房屋的所有权判给了苏女士 , 而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 苏女士应当给予刘先生经济补偿 , 至于剩下的房贷也由苏女士一人承担 。
法律延伸: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 如果购房 , 父母只出了首付款 , 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 , 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 , 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部分 , 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 。
在本案中 , 房屋的产权登记人是刘先生与苏女士 , 也就是说尽管刘先生的父母在婚前付下首付 , 但这套房子依旧是刘先生与苏女士的共同财产 。 再加上刘先生与苏女士两人在婚内共同偿还房贷 , 因此房屋所得者苏女士应当按比例给予刘先生经济补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 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 这种情况 , 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 。 因此 , 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 ,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 ,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推荐阅读
- 置业者|首套利率创五年新低,刚需房的正确打开方式
- 碧桂园|楼市关键词:“救市”,但购房者预期尚未能有所转变
- 购房置业|房子VS证书:上车的人永远说超载,没上车的人永远觉得还有位置
- 购房置业|疫情下的楼市,购房者该怎样选择?
- 购房置业|想要买房的你,一定要知道。
- 二手房|泥瓦工陈师傅,获购房补贴50万元!
- 购房置业|青岛买房人,害怕了?
- 购房置业|重磅消息!又一城市取消限购限售,降低房贷利率!
- 购房置业|顶楼和一楼的住宅不能买?内行人直言:这三类楼层才更应该避开
- 葛洲坝|夜光跑道未兑现、绿化“缩水”?北京葛洲坝紫郡兰园遭购房者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