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要求是什么】第二学士学位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农学、医学、工学、管理学) 。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
扩展资料
第二学士学位考试还都由各招生高校单独出题、单独招生,没有全国统考 。考试时间大约在每年的3、4月份,具体的时间和考试科目需与所报考的学校联系 。报考的学校、专业不同,考试的时间和科目也不尽相同 。考试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
双学位主要在有设立辅修二学位资格的高校报名并考试 。考试科目分为政治、英语和专业课,政治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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