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还了要判刑吗

要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挪用资金还了要判刑吗】(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推荐阅读
- 企业年金辞职了还有吗
- 冲还贷款还款是什么意思
- 个税手续费返还怎么做账
- 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
- 信用卡被朋友刷了不还怎么办
- 汤圆要用热水煮还是冷水煮啊
- 诈骗犯被抓不还赃款怎么办
- 信用卡还款还多了可以取出来吗
- 手机放车里会热爆吗
- 车贷还清多久接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