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西安“松绑”楼市政策 涉及公积金首付、限购限售调整】新京报讯 (采访人员 张建)5月28日晚间,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涉及调整限购政策、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等举措。
《通知》规定,从西安市外迁入西安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在此之前,从西安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的购房条件是,落户满1年且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同时,《通知》明确,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持有该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而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原购房条件为“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为了促进二手住房流通,西安放松了限售的条件。根据《通知》,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可上市交易。
除了放松限购、限售以外,《通知》提出,强化住房金融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通知》明确,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此外,《通知》还提出优化各类人群购房政策,其中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商品住房、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照“刚需家庭”对待。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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