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是多长时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推荐阅读
-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试用期多久
- 欠条还款期限没到可以起诉吗
- 交满十五年社保能领取多少退休金
- 社保的缴纳期限是多长时间
- 委托期限一般多久
-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几年
- 失业保险金可以补交吗
- 交通事故从发生起诉讼期限是多久
-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什么规定吗
- ns会员7天免费怎么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