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缩影,孟晚舟事件( 三 )


谁知道孟晚舟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你觉得加拿大会释放她吗?
关于孟晚舟在加拿大机场被拘捕这事吧,要理清楚来龙去脉确实不太容易,一是时间跨度比较长,二是涉及多国多方博弈,背景比较复杂,我尽可能不带或少带倾向性地把我所知的事件背景和时间线大致理一下,大家见仁见智吧 。孟晚舟女士被抓捕前的事件背景和时间线孟晚舟女士曾于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前后,在总部位于香港的Skycom科技有限公司(中文名星通)担任董事和实际控制人之一 。
星通公司2009和2010年的财报显示:其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并担任与伊朗(签订)的合同承包商 。2008-2013年间,星通与伊朗方面有多方面业务往来,包括帮助伊朗方面构建军用系统,大批量采购电脑设备及软件等等 。2010年6月,联合国通过决议,对伊朗实施自2006年以来的第4轮制裁,扩大了作为制裁对象的伊朗个人和实体的范围,我国作为五常之一也投了赞成票 。
该联合国决议具有与国际法同等的法律效力 。联合国通过制裁伊朗决议后,美国商务部将“禁止将美国高科技及高科技产品转卖或应用到被美国禁止出售的国家(包含伊朗)等条款”写入《商品出口法案》并列为各经济实体跟美国采购高科技产品的合同附件 。也就是说,任何公司采购了美国的设备和软件,合同中都有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不能转售给伊朗或其他联合国确认实施制裁的国家,如果不遵守合同就是违法,根据美国自行定义的“长臂管辖权”(这个也是美国高科技霸权的主要体现方式,不多介绍,有兴趣的可自行百度),美国有权对违反该法案的国内国外经济实体及个人实行司法权或发起诉讼 。
个人看法哈,美国作为高科技核心技术及产品的主要供应商,自行制定相关市场规则,要求所有的高科技公司在其指定的框架范围内实施商务活动,虽然确实霸道,但华为也没有其他选择 。2012年左右,美国商务部在调查中发现,香港星通公司在与伊朗合作的项目中应用了部分美国高科技产品,而孟晚舟女士是星通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
美国商务部就此怀疑华为与星通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但自2010年后,华为与星通公司就一直处于脱钩的状态,美国没有确切证据指证这一点 。2013年8月,作为星通公司的主要金融合作伙伴,香港汇丰银行在进行相关贷款前信息调查时,认为华为与星通公司往来密切,有可能是关联企业,当时孟晚舟女士有提供一份PPT向汇丰的高管说明了两家企业的具体合作关系 。
2016-2017年间汇丰银行因为涉及为某南美国家的非法交易进行洗钱的问题,遭到美国司法部的调查 。为了免于被美国司法部制裁,在得知美国想制裁华为苦于无证据之后,汇丰银行扮演了一个很不光彩的角色,主动向美国司法部提供了当年孟晚舟女士提供的PPT等内部资料 。因为此事,汇丰银行作为污点证人反水有功,最终免于被美国司法部公开起诉(仅缴纳了8亿美元罚款) 。
自2016年以后,孟女士对此有所觉察,感觉自己上了美国商务部的黑名单,从此再没去过美国本土,直至2018年12月1日在前往南美在加拿大转机时被加拿大司法部门依据美加之间的司法合作协议实施抓捕并要求引渡到美国,其“罪名”是“涉嫌金融欺诈”,具体来说就是指控孟女士在代表星通公司与汇丰银行进行金融合作时隐瞒了华为与星通之间的实际关系 。
孟女士被加拿大抓捕并失去人身自由后的相关事件背景和时间线2018年12月1日,孟女士被加拿大司法部门控制,后保释但仍然失去人身自由,至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司法部门裁决“金融欺诈”的“双重罪名”成立为止,其相关事件背景和时间线如下图 。加拿大检方的公诉书里,涉及孟晚舟女士的指控一共有23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13项关键词是:违反对伊朗的禁售令和涉嫌金融诈骗10项关键词是:T-Mobile和商业秘密以上检控事项中,比较关键的是对伊限售令和金融欺诈,最终加拿大法庭认定金融欺诈”双重罪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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