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民法典》实施后二手房买卖中可能会遇到这10大风险( 二 )


很多二手房可能存在抵押状况,虽然《民法典》第406条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作为买方一定要清楚:一种抵押叫住房抵押按揭贷款,也就是卖方在购买房屋时贷款购房,在出售时仍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情况;另外一种非按揭贷款抵押登记,就更要注意风险,这说明卖方存在其他情形对外负债问题。在进行这类房屋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被司法查封的情况,尤其是房屋存在多次抵押的情况下,买方稍有不慎可能遭遇钱房两空。
【 二手房|《民法典》实施后二手房买卖中可能会遇到这10大风险】五、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
一般购房人一定要注意所购的房产是否存在司法查封情况,对这类房屋必须敬而远之,因为你可能无法解决房屋被查封的问题。而且,此类房屋的转让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明确规定,被司法查封的房产不得转让。
被司法查封的房屋价格往往会大幅低于市场价,有些人可能因此被诱惑,最终却“钱房两空”。
六、税费问题
对于二手房买卖中的税费,买方无须关心卖方的税费问题,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卖方是净到手价,那么作为买方一定要调查清楚卖方可能需要承担的税费到底是多少。因为有些税费你可能承担不起,比如房屋来源是赠与、继承的,个人所得税可高达房价款的20%。因此,在房屋买卖时,作为买受人你应该知晓相关房屋交易中的税费知识。
七、涉及土地使用权
可能的问题有三个。
其一是土地使用权期限问题。虽然《民法典》第359条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在二手房市场上会逐渐出现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情形,将来到底补交多少续期费用,现在谁也说不清。因此,作为购房者应注意土地使用权期限的问题,原则上土地使用权期限越短,房价越便宜,这个只能自己来衡量了。
其二是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划拨的问题。市场上有一类房产,由于特殊原因,土地使用权来源可能是划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的规定,应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且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因此,作为买卖双方一定要在签署合同之前搞清楚大概需要交纳多少的土地出让金。
其三是土地用途问题。城市建设用地中,土地用途被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综合用地和其他用地等类别,唯有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才会自动续期,而且不同用地性质房价差别极大,对于购买住房者来说,一定要看清土地用途是否属于自己所需要的房屋用途类别。
八、资金安全
可以说,房屋买卖是普通老百姓一生中最重大的交易活动,因此,作为买方必须知晓如何防范资金的安全风险,或进行资金监管。所谓资金监管,又称第三方监管,是指买方不把房款直接交付给卖方,而是让透明的第三方机构监管资金,保证资金安全的交易模式。交易成功(权属转移登记后),资金才会划转给卖方;若交易失败,能确保资金返还。
九、贷款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依约支付房价款,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购房人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既然是申请,就存在能否获得贷款的问题,因为此时,主动权完全是在银行手里。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双方往往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贷款不足的部分需要现金补足,因此,作为买家一定要做好准备,即如果银行不能足额发放贷款,也能及时拿出足够的现金补足差额。
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必须要了解相关贷款政策,以及自己的信用状况,以便把贷款的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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