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什么是盖然性因果关系( 二 )


举个例子,儒家是提倡善,反对恶的,提倡的是止于至善,心存大善 。但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善可以改变世界,但是他改变的其实是世界的界限,而不是事实本身 。因为善恶不能改变可以用语言表达的东西,也就是思想 。因为维特根斯坦认为,不可能有伦理命题 。因为命题不能表达更高的东西 。所以推而广之,我们考虑上帝对人类历史的看法也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于我们盲目迷信所谓的“因果关系”也是这种可耻的迷信的体现,我们不能从现在的事件推出将来的事件 。
所以:相信因果联系是迷信 。无疑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我们自身使历史和世界变得神秘而不可理解,历史本身是单纯直观的,是我们给历史加上了锁链 。“世界是怎样的这一点并不神秘,而世界存在着这一点是神秘的 。”而我们要学习的,就是 “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再重复一下:正因为我们考虑上帝对人类历史的看法也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于我们盲目迷信所谓的“因果关系”也是这种可耻的迷信的体现:我们不能从现在的事件推出将来的事件 。
介入因素的场合下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的认定:介入因素导致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判断起来较为复杂,其不仅直接产生了结果,而且使得某些本来不会产生这种结果的先行行为与最终危害结果发生了某种联系 。在有介入因素的场合下,应以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的一般认定标准为基准,具体考虑介入因素对因果关系成立产生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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