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题目 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三 )


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 , 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 , 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如:本期支付而由后期受益费用 , 一律由本期核销进入本期成本 , 不再分摊 。
通俗的的说 , 就是以前款的实际收付确定收入或支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 ,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 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 , 提高经济效益 ,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制定本法 。
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啊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对于收入和费用 , 不论是否已有货币资金的收付 , 均以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受益情况 , 确定其归属期 。
所谓收付实现制 , 按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院刘尚希的解释 , 是说以实际发生的现金支付为基础 。如一个单位有1亿元的年度预算 , 在收付实现制下 , 该单位在年度内有1亿元的现金支出权 , 超过了自然要说明 , 但是如果用不掉 , 剩下的也不能转到下一年度用 。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 , 不论款项是否收付 , 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 , 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有时 , 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 , 款项已经收到 , 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 , 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 。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 , 更真实地反映特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 , 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目前 , 我国的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 , 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 , 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
以下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两种确认基础的差异 , 及各自的特点 。
资料:
某企业本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 支付上月份电费5 000元;
(2) 收回上月的应收账款10 000元;
(3) 收到本月的营业收入款8 000元;
(4) 支付本月应负担的办公费900元;
(5) 支付下季度保险费1 800元;
(6) 应收营业收入25 000元 , 款项尚未收到;
(7) 预收客户货款5 000元;
(8) 负担上季度已经预付的保险费600元 。
要求:
(1)比较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异同;
(2)通过计算说明它们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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