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懵了!首付交了64万元,售楼处买的新房,竟成二手房?!

原来,曹先生今年5月份在富力悦士庭售楼处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代销公司宁波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告诉曹先生,该楼盘是由开发商委托其公司销售。曹先生当场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并交付3万元定金,后来又分两次支付55万元首付款。

然而,
就在准备签合同时,
问题来了!



9月29日,曹先生到售楼处支付最后6万元首付款准备签订购房合同,却被告知这套新房目前是在该销售公司名下,将来办房产证要由该公司过户给他。

“这不是变成二手房了嘛?”曹先生提出退还购房款,却被销售人员拒绝,理由是说新房本身状况没有变化,既不影响房屋的使用,也未增加任何费用,所以不同意曹先生的退费请求。

控股公司|懵了!首付交了64万元,售楼处买的新房,竟成二手房?!

协调现场。通讯员 供图

镇海区消保委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然而联系上注册地址在镇海区的宁波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该公司负责人员却以无退款权限为由,把问题推给其控股公司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多次努力,镇海消保委最终与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消保委工作人员对两个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经调解,最终宁波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意退还曹先生全部定金和首付款,总计64万元,并且承诺在15日内支付完成。曹先生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 控股公司|懵了!首付交了64万元,售楼处买的新房,竟成二手房?!】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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