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 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精神 ,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 并经人社部、财政部审核同意 , 现就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起 , 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 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 , 调整基本养老金 。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附通知原文 天津养老金调整文件一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 , 每人每月增加58元 。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 , 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 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 , 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 , 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 , 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 ,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 。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 , 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 , 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 ,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 , 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 , 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470元的 , 补齐到3470元 。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 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 , 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 , 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并补发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
推荐阅读
- 巴中市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 附预审方式 杨浦区公租房官网入口
- 附办理地点 长沙医保转移去哪里办理
- 天净沙 秋的诗意 天净沙·秋原文
- 附电话 上海杨浦公租房受理中心在哪里?
- 附下载入口 长沙医保关系转移申请表从哪里下载
- 2021年第十四师昆玉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 山西户籍在外省就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回晋参加高考报名通知
- 春夜洛阳城闻笛朗读 春夜洛城闻笛原文
- 附题库 2021青骄第二课堂竞赛开始时间+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