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二 )


出生90天(含90天)内新生儿,于参保登记当日持基层代办点出具的相关手续,到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将保费现金存入“现金缴费业务流水号”内,之后再建立哈尔滨银行“医保签约”账户,按规定续存保费 。
续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将下一年度保费足额存到“医保签约”账户内,待扣缴,也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自助一体机办理续保 。
(1)已参保无签约账户的居民(含未入学入园儿童),可通过,在“荟·生活”医保专区进行掌上缴费 。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2)大学生和学生儿童参保缴费,可通过,在“微保险”学生参保板块办理,也可由所在学校或幼儿园统一组织办理 。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3)上年通过签约账户缴费的居民,采用手机银行等方式向签约账户存入足额医保费即可 。
温馨提示:
1、城乡居民医保费实行按年预收制,建立“医保签约”账户后,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未提出变更或解约要求的,可视为自动续约,医保中心按规定每年一次性从签约账户内扣划下年保费 。
2、参保居民到哈尔滨银行建立“医保签约”账户时,请同时办理短信提醒业务,以方便及时了解当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及个人医保签约账户扣款情况 。
(二)代收保费
1、行政村不能通过医保系统为农村居民进行参保登记的,由村委员会统一组织代收保费、开具相关收据,并按规定将保费缴存至指定账户 。
2、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及代收代缴学生医疗保险费 。
【医疗待遇启动时间】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新生儿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缴费的,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前年度连续缴费大学生待遇期至8月31日的,在本年规定缴费期内连续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待遇期自今年9月1日至下一年12月31日 。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之后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满三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信息修改】
因参保基本信息有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需修改参保登记信息的:
(1)在基层代办点办理参保登记的成人居民和散居学生儿童,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基层代办点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基本信息修改 。
(2)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的学生儿童到社区进行基本信息修改 。
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居民医保政策会适时调整,敬请关注 。为保障您的权益,您可通过社区、村委会、网站、咨询电话等方式随时了解居民医保政策,按规定办理参保、续保、缴费和就医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www.hrblss.gov.cn;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hrbybzx;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咨询热线:0451-12333 )
附件:市、区医保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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