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月工资怎么算?( 二 )


企业未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1800×60%=1080元/月)发放 。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
3、2月份职工无法正常上班的工资支付
企业已经复工复产,因疫情影响或者个人原因,职工无法正常上班,工资支付按以下处理:
属于疫情防控要求隔离的,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企业安排或与职工协商使用各类休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
受疫情影响如交通限制等原因,职工无法返岗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
职工应当及时向企业说明情况,并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企业不得以旷工为由对职工进行处理,但是可以要求职工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者当地交通限制通告等材料 。
企业可优先考虑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2月份)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3月份及以后)的按规定发放生活费 。
职工个人原因无法复工的,如职工以担心传染病为由,未按时返回复工的,企业可以协商安排其申请病假、事假等手续或安排其休年假;
职工不同意休假安排或不适宜安排其复工的,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待岗协议》、《劳动关系中止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待岗劳动关系中止期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费和工龄计算等事项;
企业也可引导职工主动辞职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根据企业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处理 。
2月份,你上班了吗?快把这份《政策指引》扩散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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