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健康码弹窗最新消息( 二 )


6.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冀防领办〔2022〕13号)有关规定 , 为有就医需求的弹窗提示人员提供诊疗服务 。
附:弹窗提示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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