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抄税流程 季报抄税报税流程( 三 )


具体程序见“办税程序公开?13、核定(调整)应纳税额” 。
2、接收申报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接收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资料 , 包括直接申报(上门申报)资料 , 邮寄申报资料以及电子申报资料 。纳税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纳税申报的 , 应在申报时出具纳税人的书面委托书 。
3、审核申报资料:
(1)核实传递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 审核纳税申报表的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 数据计算是否准确 , 逻辑关系是否正确(电子申报由计算机系统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电子数据进行逻辑审核) 。
(2)实行电子申报的 , 纳税人申报的数据电文与报送的书面资料如不一致 , 以书面数据为准 。
税务机关应审查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 纸质资料中计税依据与网上申报数据的符合性 , 纳税数据的增减变动情况 , 纳税情况与其发票使用情况的符合性等等 。
(3)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 , 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10日内 , 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定额执行期每月实际发生的销售(营业)额 。
定期定额户当月发生的销售(营业)额超过核定定额30%(含)的 , 应当在法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缴清超过核定定额部分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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