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1、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 , 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 , 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 , 双方平分该房屋 。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离婚分割时 , 一般是对平均分割 。
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 , 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 ,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 ,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 ,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 一般不进行分割 。
4、婚前一方建造 , 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 , 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 , 因此 , 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适当补偿房价的一部分给另一方 。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当事人结婚后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 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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