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住房情况材料说明:
1、有多名子女且未共同申请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子女数量、子女姓名、子女自有住房情况等);
2、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申请的,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共同居住证明;
3、自有房产属于危房的,需提交《全面改造检查表》 。
办理程序
申请及资格审核程序:提交申请→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保障登记 。
实物配租办理程序:意向登记→轮候→摇号→配租(选房)→签订合同→入住 。
注意事项:
(一)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到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最长轮候期不超过5年 。
(二)在轮候期内,市、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轮候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复审 。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并书面告知 。
(三)租赁合同期为3年,到期后可通过年审续租 。
(四)配租对象放弃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或选房后放弃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
租金标准
1元/平米
注意事项
(一)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等费用 。
(二)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取消承租人保障资格,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收回住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住房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 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所承租住房的;
4、将所承租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住房严重毁损的;
6、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
(三)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主动向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如实申报人口、户籍、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后报市住建局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取消承租人保障资格,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收回住房:
1、租赁期满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
2、提出续租申请,但在租赁期满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家庭人口组成、收入、资产及自有房产等续租材料的;
3、隐瞒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等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4、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其他情形 。
(四)公共租赁住房被腾退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 。
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缴纳 。搬迁期满,承租人必须腾退住房 。
搬迁期满,承租人拒不腾退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并按照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2倍缴纳租金 。
推荐阅读
- 申请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要轮候多久?
- 东莞热点二手楼盘网签价格情况一览
- 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 东莞人才住房补贴
- 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周边配套设施
- 莞寓多少钱一个月
- 东莞自建房设计图广府风格效果图是怎样的?
- 东莞自建房官方推荐现代风格效果图
- 东莞自建房官方客家风格设计图一览
- 东莞三限房房源布局要求
- 东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