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买的陆龟合法吗( 三 )


经公安部门侦查,3人明知饲养和买卖的陆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且两年前,李宾还到林业部门咨询过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的事宜,虽没办成,却依然铤而走险 。
张立、王刚、李宾3人明知上述陆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仍非法收购、出售,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今年8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三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向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官以案说法:

10年前买的陆龟合法吗


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她告诉采访人员,几乎每年都会有几个像张立等人这样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当宠物的年轻人被判刑 。
很多人认为,不伤害就不会犯罪,实际上,只要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管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只要没有林业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都是犯罪行为,即便人工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同样受法律保护,且法律条款没有规定数量下限,购买一只就是犯罪 。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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