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孩子监护权的规定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支持:
【要回孩子监护权有什么规定】(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推荐阅读
- 三岁孩子散光能恢复吗
- 关于生孩子的文艺句子
- 生孩子的名言
- 孩子在外地怎么上学
- 给女孩子的一段话经典语录
- 有关于孩子阅读的名言
- 孩子上幼儿园健康证明怎么办
-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 家长与孩子的语录
- 保险公司破产保费还能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