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核酸+住院 无锡惠山区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二 )


3.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并服从医院管理 。主动配合医院做好排查工作,严格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串访,不聚集,不随意进出病区及他人病室 。每日监测体温,规范落实核酸检测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告知医护人员 。配合查看健康码、行程码,出现带星号或赋黄码、红码等情况,立即汇报医务人员,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陪护人员:
1.不能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3.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4.14天内有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旅居史;
5.有发热、干咳、乏力、咳嗽、鼻塞、咽痛、流鼻涕、肌肉酸痛、结膜炎、腹泻、嗅觉减退等症状者;
6.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或其他特殊情况(实时查验,非截图);
7.不配合疫情管控措施和无法适应长时间佩戴口罩者 。
*陪护人员出现以上情形的应当第一时间通知医护人员,并不得来院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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