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畜牧业规模化发展现状及经验( 二 )


(2)畜产品产量增长较快 。从畜产品产量来看,总体上,2000—2011年除奶类外,肉、蛋均有所增长 。肉类产量从164.89万吨增添到181.07万吨,年均增长0.9%;蛋类从50.01万吨增至62.65万吨,增长25.3%,年均增长2.1%;奶类产量下降17.0%,从225.74万吨降至187.28万吨,年均下降1.7% 。从2011年的生产结构来看,猪肉仍占肉类生产首位,占肉类产量比重为46.2%,较2000年比重下降9.3个百分点;禽肉产量比重2011年为37.9%,较2000年增12.5个百分点;牛肉产量比重从2000年18.5%降至2011年15.5%,降3.1个百分点 。
(3)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 。从养殖规模来看,2012年共有15.3万个牛养殖户(场),数量呈下降趋势,比2007年的19.2万户减少20%,但存栏量增添,表明均匀养殖规模有所扩大,尤其是肉牛养殖规模,2012年户均养殖规模22.7头,较2007年提高64%;奶牛养殖户数从2007年7700户降至6000户,减少22.1%,户均养殖头数从58.8头增至70头,增长19%;生猪养殖户数从2007年9800户降至2012年6000户,下降38.8%,户均养殖头数从980头增至1653头,增幅68.6% 。2011年受到口蹄疫影响,养猪户的数量下降较为显然,从2010年7300户降至6300户 。养鸡户从2007年3420户降至2012年3144养鸡户,减少8.1%,户均养殖从34902只增至46704只,增幅33.8% 。
●日韩畜牧业规模化发展经验
推动土地流转 。发展家庭农场日本同中国一样,农地减少、流动徐徐成为提高耕地利用效率的瓶颈 。日本20世纪50年代开始致力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形成了农地私有为主,小规模家庭占有、合作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农业经营体制 。日本于1952年颁布《农地法》后形成了以小规模家庭经营为特征的农业经营方式 。1961年的《农业基本法》勉励农业生产的扩大和农业结构的调整 。20世纪70年代开始,政府持续出台了几个有关农地改革与调整的法律、法规,勉励农田的租赁和作业委托等形式的协作生产,以避开土地集中的艰难和分散的土地占有赠农业发展带来的障碍因素 。
通过多项支持政策保证畜牧业稳定发展 。以生猪产业为例,日本采取多项政策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①生猪和仔猪价格补贴政策,即补偿支付 。当猪肉价格低于养猪成本的保证基准价格时,可从养殖户缴纳和政府共同赞助建立的基金中提拔款项,补贴养殖户80%的差额 。日本猪肉基金协会自发建立了地区猪肉生产稳定基金,主要用于在猪价下跌时补贴主要猪肉生产县,基金来源于养殖者会费和地方财政 。此外,日本设立了仔猪价格安定基金协会 。②特定农产品收入稳定准备 。于1998年开始实施,是指在市场价格低于“历史均匀价格”之时向农民提供收入补贴,而补偿支付的标准是基准价格 。该准备补贴对象是:种植可耕作物、油籽、水果与蔬菜,和从事畜牧业的农民 。补贴资金大多数由政府提供,农民也要根据其产量参加集资 。③牲畜补贴保险 。农民可以参加政府提供40%~55%保险费的各种农业保险准备 。当自然因素导致意外损失之时,农民可以得到20%~80%的损失赔偿 。此次还有像中国实施的冻猪肉收储和补贴制度 。
建立农业合作组织,提高畜牧业组织化水平 。韩国农业协会联盟(简称韩国农协)成立于1961年 。1981年韩国畜牧业协会联盟从韩国农协中分离出来 。2000年韩国农协与韩国畜牧业协会联盟及韩国人参协会联盟合并形成现在的韩国农协 。韩国农协在促进韩国畜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尤其重要的作用,为广大生产者提供法律信息和培训服务、销售农产品和供应农业生产材料、金融服务,同时还参加制定农业法规和政策和国际合作 。
【日韩畜牧业规模化发展现状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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