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女儿讨一说法,他们找到卫健、公安等部门 。5月18日,在多部门的调解下,医院以及家属方委托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进行尸检 。
7月1日
该机构正式出报告结果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鉴定报告
报告显示医方存在三点不足
1、医方告知欠充分 。骨髓穿刺可以选择髂前上棘、髂后上棘、胸骨、腰椎棘突等,其中胸骨后有心脏及其相应的大血管,选择胸骨穿刺,若操作不当,容易损伤心脏及相应大血管,未见医方的“骨髓穿刺术知情同意书”中有是否选择“胸骨穿刺”的告知内容 。属于告知欠充分 。
2、医方术前准备欠充分 。在“骨穿记录”中,未有“将骨穿针固定在适当长度(如:固定骨穿针长度为1厘米的描述)”的描述,故认为,术前准备有不足之处,欠充分 。
3、术中操作欠规范 。从尸检及病理组织学检验见,心脏有针孔状出血区,符合生前所致,故认为医务人员在穿刺过程中操作欠规范,穿刺针穿越胸骨伤及纵隔区软组织及相应血管和心脏 。
最终的鉴定意见: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为刘某某(刘先生女儿)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刘某某的损害后果(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过错系主要原因,其医疗过错在损害后果(死亡)中的原因大小(参与度)在56%~95%之间 。

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

福建南天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报告
不愿多做回复
院方称“正在走司法途径”
“尸检报告出来后,事实已然清楚,然而院方并不积极处理 。”刘先生表示,7月初,医院有关人员打来电话,承认他们有一定过失,愿赔付5万元,后又过了几天,院方表示愿负一半的责任,家属对此并不接受 。此后,医院再没主动联系家属,并且家属主动打电话,院方也不接 。
此后,等了半个月的时间,见院方不积极处理,刘先生表示,“不得已才走民事案件司法程序 。”
针对此事
采访人员尝试向院方了解相关情况
但院方并不愿多做回复
采访人员将刘先生有关疑问转给院方:
为何手术交给两个规培生做?
两个规陪生是否有行医资格证?
尸检报告出来,是否尊重结果?
为何对这事未做任何道歉?
……
对此,院方除了表示手术是有操作资质的医务人员操作外,不愿多做回复,只称“正在走司法途径,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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