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进口肉类食品具备《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厂生产( 三 )


3.宿舍管理 。员工集体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 , 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 。宿舍应当设置可开启窗户 , 定时通风 , 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 , 每次不少于3.分钟 。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 。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 , 定时清洁 。
4.公共区域消毒 。调度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宿舍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清洁消毒 , 如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添消毒次数 。用5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 对不耐侵蚀的表面和用品用具用清水冲洗洁净 。
(五)环境定期监测 。加强重点场所风险排查 , 开展环境中核酸的定期监测工作 , 建立环境定期核酸监测档案 。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每天在屠宰车间、分割肉车间、包装车间采集各5份环境标本进行核酸监测 。低风险地区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采样监测 。
四、个体防护
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 , 做好个人防护 。
(一)检验检疫人员 。检验检疫人员上岗前应当穿戴好工作服、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镜、胶靴等 。
(二)待宰区工作人员 。待宰区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穿戴好工作服、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或护目镜、胶靴等 。工作过程中应当避免直接接触动物的血液和体液 。参加急宰的工作人员尽成急宰工作后应当彻底洗手、消毒 。工作结束后 , 应当做好衣裳和器械的清洗、消毒 。
(三)屠宰工作人员 。屠宰工作人员陷入屠宰车间前应当穿戴好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手套、工作服、胶靴等防护用品 。放血工人和与水接触较多的工人应当穿防水的衣裤 。屠宰技术人员不得徒手操作 。工作结束后 , 人员应当采用有效浓度的消毒液对设备、工器具、场地等进行消毒 。工衣统一收集、清洗、消毒 。
(四)分割加工人员 。分割加工人员陷入车间前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手套、工作服和胶靴 , 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的围裙和雨衣 。生产结束后 , 人员应当采用有效浓度的消毒液对设备、工器具、场地等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应当洗澡后离开车间 。分割车间员工工衣应当和其他区域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
(五)包装和副产品处理人员 。包装和副产品处理人员陷入车间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手套、工作服、防水围裙、防水套袖和防潮防滑的胶靴 。陷入车间和生产结束均需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消毒和鞋靴的清洗、消毒 , 生产结束后洗澡离开车间 。
(六)低温环境工作人员的防护 。低温环境工作人员陷入车间前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屏、手套、工作服和胶靴 , 根据岗位需求穿戴相应的围裙和雨衣 。寒冻、寒藏车间的人员陷入工作区时应当穿戴有防护耳朵的棉帽、棉服和棉鞋 , 并佩戴手套 。
(七)外围工作人员的防护 。维修、制寒、配电、污水处理及无害化处理等岗位工作人员陷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适宜的工作服、工帽、工鞋及其他请求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 , 并保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
(八)减少员工的密切接触 。合理调度员工的作业班次 , 降低加工车间分割、切片、挑拣、清洗、包装等作业工序的员工密度 , 2名员工之间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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