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支持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建设政策主要内容( 二 )


第十八条 对海归小镇市级 (含) 以上的双创平台建设规模达到3000平方米 (含) 以上,并实现统一专业化运营的,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培育和投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运营机构一定奖励,每年每个双创平台最高奖励不超过 10万元 。
第十九条 对新列入省、市重大技术攻关或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目录且在海归小镇落地的项目,按照项目获得财政资金的 40% 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
六、金融与知识产权保障
第二十条 海归小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个人创办 (控股) 的企业可申请无抵押、零担保“优才贷”,个人最高额度 300 万元,企业最高额度 2000 万元 。
第二十一条 建立海归小镇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聚焦孵化期、种子期和初创期的高成长智能制造企业 。
第二十二条 支持投资机构在海归小镇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根据其对海归小镇企业的实际投资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贴资金支持 。
第二十三条 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调解海归小镇范围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海归小镇权益人) 由县级以上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审判机关委派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给予补助,每年每家服务机构最高不超过5万元 。
第二十四条 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海归小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交易 (引进) 和质押融资服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助,每年每家服务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七、工作与生活保障
第二十五条 居留便利服务
【长沙支持智能制造海归小镇建设政策主要内容】(一) 经认定的外国高端人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 。
(二)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在境内工作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 4 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 6 个月的外籍华人,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
(三) 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可凭团队负责人担保函件办理有效期 5 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加注“创业”) 。
(四) 持外国人才签证 (即 R 字签证) 的外国人才可在5至10年内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最多可180天,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 。
第二十六条 生活环境保障
(一) 高标准建设国际街区、国际酒店、国际人才社区、海外人才驿站和国际人才公寓等国际化工作、生活配套设施 。高标准建设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基地,为在长海外人才提供科技企业孵化、文化交流等服务 。
(二) 海外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相关政策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对于因国籍或年龄等原因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海外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对其购买的商业保险,按实际费用 50% 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
(三) 支持在海归小镇内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海外人才提供法规咨询、政务咨询、签证咨询、信息登记等日常便利服务 。
第二十七条 子女入学教育
(一) 海归小镇引进的长沙市 A、B、C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及A、B 类人才第三代子女,可在长沙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D 类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
(二) 海归小镇引进的高层次海外人才子女就读海归小镇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给予每人总计最高 9 万元学费补助 。
八、附则
(一) 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重复、类同的,不同级财政政策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可叠加,同级财政政策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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