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 )


五、其他事项
 ?。ㄒ唬└骷恫普⒆式鸨U匣疲?通过列入年度经费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力度 , 构建省级资金为引导、市县经费保障为主体的分级保障体系,资金不足的由市县政府统筹解决,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
 ?。ǘ┓咸跫睦投卟渭优嘌岛笕〉谩拔謇嘀な椤钡?nbsp;, 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从2022年起 , 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2次的职业培训补贴,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
 ?。ㄈ┯信嘌敌枨蟆⒕鸵狄庠傅姆遣普┭嗽? ,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时无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书,按规定享受补贴 。
 ?。ㄋ模┯芯鸵的芰Α⑴嘌敌枨蠛途鸵狄庠福锏椒ǘㄍ诵菽炅涞形窗丛铝烊』狙辖鸬睦投撸?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评价补贴和生活费补贴、交通费补贴范围,参加补贴性培训时不受年龄限制 。
 ?。ㄎ澹┲С种耙蹬嘌祷〗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结存较多 , 能充分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等补贴支出的市县,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新购置培训教学仪器设备(不含信息化系统软件)的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支持,具体标准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
 ?。┲肮た蛊笠敌滦脱街婆嘌灯诩?,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政府补贴类培训 。
 ?。ㄆ撸叭巳顺种ぁ⒓寄芎幽稀苯ㄉ杵诩?nbsp;, 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统筹从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专项资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经费中支出;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资金等开展培训的,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的 , 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
 ?。ò耍┡嘌到崾螅钥梢圆渭蛹寄芷兰劭己说模?须组织参加相应的评价考核,优先取得“五类证书”,未能取得以上证书的组织合格证书考试 。
 ?。ň牛吨泄埠幽鲜∥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29号)印发之日起,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按规定享受评价补贴 。
 ?。ㄊ└骷度肆ψ试瓷缁岜U稀⒉普棵乓约白式鹗褂玫ノ挥忧孔式鸺ㄐЧ芾? ,制定资金绩效目标 , 开展绩效评价,注重资金使用效果,结合绩效评价情况统筹资金分配 。
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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