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
2、客观要件 。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 , 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 , 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
3、主体要件 。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4、主观要件 。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行为人蒙骗他人是故意的 , 即其希望或放任被蒙骗的对象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对造成的死亡后果是过失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