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太原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指南( 二 )


3.参保单位要在每月20日之前申报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当月未按时申报的,视为无人员增减变化 。2023年1月后有人员减少的 , 应当先申报核定2023年缴费基数后,再做人员减少业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