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宁限时限量重新开放经济适用房购买意向报名及选房通告( 三 )


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准购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ㄒ唬┗加猩缁峄疽搅票O战缍ǖ闹卮蠹膊〉模?
 ?。ǘ┦粲谌兑陨喜屑踩说模?
 ?。ㄈ┦粲谥氐阌鸥Ф韵蟆⑵笠迪赂谑б档耐艘劬恕⒉斡攵酝庾髡降拿癖蛘呋竦檬屑兑陨霞逵挛碚谩⑻厥夤毕捉崩⒗投7冻坪诺模?
 ?。ㄋ模┦粲诠摇⒆灾吻蛘呤斜炯都苹乇鸱鲋韵螅?
 ?。ㄎ澹┓伞⒎ü妗⒐嬲鹿娑ǖ钠渌畔裙郝蛱跫?。
请符合《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优先购买条件的家庭,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线上或直接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提交相关材料 。
八、报名户型的规定
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 单身人员不得购买规划建设建筑面积超过60㎡的经济适用住房 。故:
1.威宁世纪花城二居室(建筑面积在60㎡以下):单人户家庭及2人以上家庭户均可申报;
2.威宁世纪花城三居室及昌泰清华园二居室(建筑面积在60㎡以上):仅2人(含)以上家庭户可申报 。
每个家庭只能选择一个小区的一种户型,选定后需变更小区或户型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在意向报名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一楼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
九、注意事项
 ?。ㄒ唬┯捎诖钜幸?nbsp;, 购买昌泰清华园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比例需在40%以上 , 请根据家庭自身经济情况报名 。
建议在报名前,自行查询本家庭征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查询网址:www.pbccrc.org.cn),避免报名入围后因征信原因无法购房而被取消准购资格 。
选房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房的 , 需要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给予办理退房及退出保障资格手续,且可能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
 ?。ǘ栋旆ā返谌颂豕娑? ,准购人选房后,应当在10日内按规定补交超面积差价款,并按通知要求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自领取《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之日起10日内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将取消其准购资格 。
 ?。ㄈ栋旆ā返谌逄豕娑?nbsp;,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不超过60㎡ 。对于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超过60㎡的部分 , 准购人应当按照购买时同类同地段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补交超面积差价款 。超面积差价款需一次性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 不可分期缴纳和按揭贷款 。超面积差价款计算方式:
超面积差价款=(超出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的销售价格)×超出保障面积
 ?。ㄋ模┦凶》勘U喜棵沤菀庀虮⑹芾砩蠛说惹榭? ,采取分批次或集中等方式组织开展开盘选房,按照推出房源数量与准购人户数不低于 1:1 的比例进行开盘销售 。
 ?。ㄎ澹┰诳瘫崾?,具体的项目开盘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告进行公布 。
十、咨询电话
昌泰清华园:0771-3250802
威宁世纪花城:0771-3130988
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0771-5705842、5684179
附件
1.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轮候家庭报名流程指南
2.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流程指南
3.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书面承诺
4.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