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触电身亡!深圳一小学跑道改造工程事故原因查明( 三 )


相关责任单位被追责
此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22万元,主要为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费等费用 。最终,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为:
01对深圳小学有关人员
黄某涛,群众,现任深圳小学行政事务中心副主任,负责8月5日、8月6日深圳小学暑假值班 。黄某涛值班期间未按照学校假期值班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巡查失察责任 。
责成黄某涛向深圳小学作出书面检查 , 并将书面检查情况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此起事故调查牵头单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
02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
杨某,男,群众,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承包事发环形跑道改造工程项目;将承包的事发环形跑道改造工程项目拆分成5个分项目又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未检查和及时发现并制止事发不锈钢扶手栏杆安装施工作业人员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从事电焊施工作业的违规违章行为;未检查督促事发不锈钢扶手栏杆安装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杨某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罗湖公安分局对杨某进行立案侦查,并将立案情况及时报送此起事故调查牵头单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
陈某,男,群众,作为事发不锈钢扶手栏杆安装分包者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对焊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指挥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覃某甲、韦某美在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规违章从事事发不锈钢扶手栏杆安装施工作业;未检查确认施工作业人员使用的事发氩弧焊机的安全状况;未给焊接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电焊手套和绝缘鞋等);未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陈某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罗湖公安分局对陈某进行立案侦查,并将立案情况及时报送此起事故调查牵头单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
唐某勇,男 , 群众,安排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覃某甲,到事发不锈钢扶手栏杆安装项目从事需要进行焊接的施工安装作业;提供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工具(氩弧焊机);未给焊接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电焊手套和绝缘鞋等) 。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
唐某勇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罗湖公安分局对唐某勇进行立案侦查,并将立案情况及时报送此起事故调查牵头单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
庄某春,男,群众,深圳联丰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未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公司承接的事发小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不到位 。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韦某美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而违规违章进行焊接施工作业的事故隐患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
建议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庄某春予以行政处罚 。
03对有关责任单位
深圳联丰建设集团公司,未依法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深圳小学北校区环形跑道改造工程项目违法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未对深圳小学北校区环形跑道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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