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二)刑事责任法律风险;(三)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有哪一些】(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二)刑事责任法律风险;(三)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 , 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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