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三 )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600×2=1200元) 。
(3)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
3.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的停发惩戒:
(1)、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予以停发 。
(2)、出现虚构劳动关系等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 不予受理 。
(3)、对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参保单位及个人,要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 并列入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惩戒 。
4.政策受理期限:2022年延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
5.申领程序: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采取线上线下申领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 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及“秦云就业”小程序、支付宝和微信平台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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