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二 )



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
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⑵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
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 。
备注:据小编在广州12345获悉,暂停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事项,具体恢复时间待定!有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公布!

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
(二)租住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

广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提取
自愿缴存人员、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
(一)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
(二)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地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
1.非按揭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
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
2.按揭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 。
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 。
2、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
3、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
4、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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