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院认为,王爱武、王爱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爱武作案时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值得注意的是,因案情复杂、疫情影响等,直至2021年9月 , 此案才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于2022年12月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聘请有关人员对王爱武进行了精神状态及受审能力鉴定,鉴定意见是: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目前应评定为无受审能力 。2023年3月底,兰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对王爱武中止审理 。
2023年4月7日,王爱文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庭审中 , 王爱文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 是庭审辩论的焦点 。旁听过此次庭审的王爱文家属表示,据起诉书,事发前一晚,王氏父子和城管发生了冲突,民警到场处理后曾要求双方前往派出所再进行处理 。第二天,城管前往了派出所 , 而王氏父子均没有前往派出所处理此事 。
对此,王爱文的辩护律师称,在此案的案卷中,没有看到城管在案发前前往派出所的相关记录 。事发当日,城管来了“三车人”,相关视频可以看到城管上来就开始打人 。此外 , 事发地属于村内道路,不属于城管管理范围 。当庭出示的证据也显示 , 多位城管人员最初也承认城管巡查占道经营范围为小区外街面 。
庭审中 , 公诉机关认为,在打斗过程中,王爱文没有制止弟弟王爱武持锤攻击、持刀攻击等暴力行为 , 属放任,还和弟弟一起殴打城管人员 , 存在形成共同故意杀人的用意,是王爱武故意杀人的共犯 。庭审中,王爱文接受讯问时表示 , 他曾遭城管围殴,持刀捅人的行为是弟弟王爱武做的,和他无关 , 他不认为自己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护方认为,王爱文、王爱武都是在被城管殴打后有所反抗,王爱文无法预见弟弟王爱武的行为,也无法控制,因此王爱文无需为王爱武的防卫过当而承担责任 。据此,辩护律师以正当防卫为王爱文作了无罪辩护 。目前 , 王爱文已被取保 。
【“瓜农刺死城管”案,最新进展】澎湃新闻采访人员陈绪厚实习生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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