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二 )


(二)临时外出就医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1.异地转诊人员:异地就医住院支付比例按本市医保现行规定执行 。门诊特定病种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 , 参保人员应按照本市就医规定选择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回本市就医的,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 。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执行市内就医医保待遇标准 。急诊抢救发生的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支付,计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其他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
3.非急诊抢救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免备案,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按市内标准执行,支付比例按市内标准相应降低20个百分点执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
(三)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按规定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按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医保待遇标准执行 。
三、其他有关事项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3.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4.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5.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docx
附件4.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5.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docx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