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长沙县重点产业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 三 )


第十五条申报对象所获政策奖补资金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
第十六条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處作假的申报对象,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 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 。
【试行 长沙县重点产业优秀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本细则自2022年5月9日 起施行,由县区人才办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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