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程序( 三 )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
(七)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 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 , 可以认可其体检结果 。体检由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 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 。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
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
(九)公示
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 , 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 , 不再递补 。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编制、岗位聘用和工资等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
【2022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 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综合类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的人员取消编制,并予以解聘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