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乡居民医保退费通知( 二 )


对退费成功后仍需参保缴费的缴费人,各地税务、医保部门
要跟踪做好缴费人参保缴费工作,确保缴费人在征期内完成缴费 。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部门配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工作莎及税务、医保、财政部门 , 三部门要紧密配合 , 各负其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退费流程所明确的相关工作,确保退费工作顺畅高效 。
二是要优化退费服务 。各县市区要开展广泛宣传,确保缴费人知晓政策并及时提出退费申请 。同时,各地要按照“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等服务要求做好退费辅导、退费办理等工作,并尽可能快办快退,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
三是要严格考核问责 。税务、医保、财政部门市县两级应将退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对延迟办理、拖沓推诿等工作不力引起投诉、负面舆情的 , 由主管机关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生效,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跨统筹区退费的通知》(岳税发〔2020]29号)予以废止 。
附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申请单

岳阳城乡居民医保退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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