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防疫重点镇街给予专项补助 。市财政对大朗镇的专项补助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着力支持大朗镇做好疫情防控与居民生活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14号)予以实施;为支持重点镇街(园区)及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市场主体纾困工作,市财政对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相关镇街、园区)
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东莞企业疫情补贴措施一览】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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