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老旧小区如何安装电梯?( 二 )


意见归档
各部门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查意见且对增设电梯无不同意见的 , 属地园区、镇(街)负责对增设电梯协议及建筑设计方案予以登记归档 。
提出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申请的 , 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
(二)申请人为单位的 , 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文件;申请人为业主的 , 应当提交业主或业主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同意增设电梯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 未进行登记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
(四)增设电梯协议及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含绘制在1/500比例或以上的现状地图上的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 , 应包含符合结构安全及满足消防规范的说明内容);
(五)经公示有书面反对意见的 , 提供申请人与提出异议业主的书面协商材料或第三方出具的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
(六)经第三方协商或者调解后仍有异议的 , 提供评估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登记归档后 , 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 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 。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技术审查通过后 , 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担任增设电梯项目的施工单位 。依法需要实行监理的 , 申请人还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
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 , 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日常质量安全巡查 。
【东莞老旧小区如何安装电梯?】增设电梯项目应当自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 应当在期满前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申请延期 , 并说明理由;延期以2次为限 , 每次不超过3个月 。未申请延期或者延期后逾期仍未开工的 , 申请人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联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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