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四区新落户人群限购政策】
一、适用对象
适用《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的人员 。
二、政策内容
自最近一次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
注意事项
1.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
2.多次以《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以最近一次落户时间为准开始计算2年限制期限 。
3.通过《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人员须至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
4.办理落户后的第二天方可办理四区购房证明 。
。
推荐阅读
- 南京购房证明有什么用
- 南京电子购房证明办理条件
- 南京购房证明收费吗?
- 南京六区限购政策
- 南京大学生刚毕业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 条件+材料+流程 南京大学生怎么申请公租房
- 南京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入口
- 南京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吗
- 南京公租房外来人员怎么申请
- 地址+电话 南京外来人员去哪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