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代身份证办理指南( 二 )


受理部门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
换领居民身份证:符合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条件的,由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符合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条件的,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受理 。
补领居民身份证: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
*注意事项:
(一)对于十六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广州市再次到办证窗口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还应提交申请人书面申明承诺其监护人的亲属关系 。
(三)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广州金盾网或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 。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使用全市范围内任一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办理业务:①广州市年满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②办理的业务类型为:证件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证件遗失补领 。
办理期限
25天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缴纳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证件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缴纳工本费40元 。
【广州二代身份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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