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学前教育补贴政策( 四 )


(四)强化资金管理 。
区政府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 根据资助人数和标准足额安排 。区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要与区审计、监察、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密切合作 , 齐抓共管 , 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 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截留财政资金等行为 , 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 ,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五)加大宣传力度 。
区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 各幼儿园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 , 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以及申请流程告知每一位家长 , 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 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
十、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有效期5年 , 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 , 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原《关于印发黄埔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埔教〔2016〕186号)同时废止 。
附件:1.黄埔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黄埔区学前教育优先资助对象汇总表.doc
附件:3.黄埔区学前教育特殊资助对象汇总表.doc
附件:4.黄埔区学前教育普通资助对象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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