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三 )


上述两项必备条件至少有一项在花都区办理 。如仅有《广东省居住证》一项在花都区的 , 有效《广东省居住证》须在花都区连续满一年 。
4.申请人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有购买社会保险 , 这两项必备条件有时限等具体要求吗?
答: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 , 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之一最低一个月 , 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
5.夫妻双方可同时申请积分制入学吗?
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的规定 , 来穗人员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 。若夫妻双方都为来穗人员 , 可以在积分确认后 , 自行选择分高且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一方提出入学报名申请 。
6.如何保障来穗人员享受“租购同权”?
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的文件精神 , 来穗人员符合享受“租购同权”的条件为:“符合花都区积分制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为保障其合法权益 , 在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时 , 对申请人合法租房达到一定时长的情况 , 赋予与购房者相同的分值、权重 。但实施租购同权 , 不代表租房就一定可以入学 。
7.申请人积分排名规则如何?
答: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次:优先批次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花都区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在广州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的 , 其适龄子女属于优先批次 , 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
(2)第二批次:普通批次 。不满足优先批次条件的 , 为第二批次 。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第一批次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学位的 , 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
8.申请积分制入学可以挑选志愿学校吗?
答:积分制入学申请人 , 在6月21日-24日填报志愿学校时选择花都城区(4个街道)或6个镇其中之一作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地 。在公示积分排序后 , 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称及学位数 , 供申请人填报志愿 。其中花东学校初中部属于寄宿制 , 可提供剩余学位接受积分制入学申请 。
9.申请人可填报多少个志愿学校?
答:申请人选定拟入学地后 , 可在该镇街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 , 填报1-4个志愿学校 。
10.如何计算连续办理居住证有效时长?
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 , 计算方式如下:
(1)2016年1月1日前 , 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30日内办理延期的 , 视为连续办理;超过30日的 , 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
(2)2016年1月1日后 , 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累积计算) , 不再受30日期限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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