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律效力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与原实体《浙江省居住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证人在居住地县(市、区)域内可依法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相关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 。
电子《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签注一次,确保证件保持有效 。
五、电子居住证样式
后台样式

【浙江温州市电子居住证申领条件+申领操作流程+查询进度】展示样式

推荐阅读
- 浙江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长啥样?如何领取?
- 温州龙港市瓯E办自助终端分布网点地址+咨询电话
- 温州公安业务一窗通办具体办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 浙江温州电子居住证申领条件+申请流程+使用方式
- 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贡献积分指标一览
- 温州公安一窗通办具体业务名单+各派出所窗口地址
- 温州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网上申领操作步骤+申领条件
- 温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对象条件+申请步骤+申请入口
- 温州身份证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 温州火车站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