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的通知( 二 )


另外,2020年 3月1日--6月30日期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首次汇算清缴,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登录河北省税务局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办理,并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可以在各手机应用商场搜索或扫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2019年度收入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并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二)需汇算清缴但2019年度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可通过手机APP、WEB端等途径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采集;
(三)需汇算清缴进行退税但未完善个人信息的,可通过手机APP维护银行卡等信息 。
三、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如您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购税申报缴纳”模块办理 。
四、车船税申报缴税
如您需要办理车船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船税缴纳”模块办理 。
五、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如您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
【保定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的通知】1.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申报缴费和票据打印 。
2.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
(二)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
1.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
2.可进入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
3.可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申报缴费 。
4.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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