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政策内容+办理方式 南京降低交通运输成本( 二 )


(二)由符合货运扶持条件的航空运营主体,向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南京产业链供应链货物关联度等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优先拨付国际航空货运补贴资金 。
责任单位: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5248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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